notice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/ 通知公告 / 正文

关于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-01-16 访问:

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黔教财发〔2016〕154号)、《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学费标准备案流程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24〕56号)和《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贵州省高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6〕116号)要求,经2026年1月15日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:

一、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标准

收费项目

学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汉语进修生

4800元/生/年

黔教财发〔2016〕154号

2400元/生/3—6个月

专科生

4800元/生/年

二、自费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

收费项目

住宿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汉语进修生

1#学生宿舍:1100元/生/年,330—550元/生/3-6个月;

桃宛学生宿舍:800元/生/年,240—400元/生/3-6个月。

黔发改收费〔2016〕116号

专科生

三、其他事项

严格执行《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贵州省高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6〕116号)、《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黔教财发〔2016〕154号)和《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学费标准备案流程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24〕56号)文件规定,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。学生因退学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,按规定计退学费和住宿费,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未尽事宜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公示时间:1月16日至1月22日。

公示期间,若对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有异议,请向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室反映。

财务处电话:82774056;纪检监察室电话:82774025。



财务处

2026年1月15日

百度 搜狗 360搜索 RedVelvet组合活动仍将继续 暗河传 夜空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龙岭迷窟

      <code id='f3066'></code><style id='e0601'></style>
    • <acronym id='cb8e2'></acronym>
      <center id='d03d7'><center id='14e64'><tfoot id='090c7'></tfoot></center><abbr id='b4982'><dir id='e0658'><tfoot id='20b4c'></tfoot><noframes id='4fbd5'>

    • <optgroup id='962e2'><strike id='a385b'><sup id='327e5'></sup></strike><code id='18662'></code></optgroup>
        1. <b id='844db'><label id='d52b9'><select id='e47ed'><dt id='57170'><span id='dc7db'></span></dt></select></label></b><u id='b2bd8'></u>
          <i id='60b1d'><strike id='f3af8'><tt id='76dd8'><pre id='87bcd'></pre></tt></strike></i>